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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重磅发文,大力支持这5类医药企业发展
2024-03-30
发布者: 特丰药业
3月10日,国务院官网公布了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。新版目录已于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,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
2024年新版《产业目录》由鼓励类、限制类、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。其中,医药产业涉及鼓励类目5项、限制类目6项、淘汰类目13项。具体详情如下:
医药产业(鼓励项)
5.中医药传承创新:中药鉴定技术传承与创新,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,中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、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、民族药的开发和生产,中药高效提取、全过程质量控制和信息追溯等新技术、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。
医药产业(限制项)
6.新建、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、血压计生产装置、银汞齐齿科材料,新建 2 亿支/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、输血器、输液器生产装置。
医药产业(淘汰项:落后生产工艺装备)
8.充汞式玻璃体温计、血压计生产装置(2025 年 12 月 31 日)
医药产业(淘汰项:落后产品)
来源:新康界(XKJ01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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